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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副院长岗位职责

发布日期:2017-06-01   来源:未知   点击量: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院的教学、科研工作。
二、制订本院的学科发展规划、改革措施和年度计划,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检查完成情况。
三、负责本院的教学评估、课程标准、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建设,协助学校制订、修订教学计划,并组织落实执行。
四、组织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检查教师的备课、授课情况,并作记载。
五、组织做好与本院专业有关的教材与图书资料征订和其它教学材料的审购工作。
六、协助核查各学期的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负责每学期教师的课程分配工作并监督执行。
七、负责审核教师申报的教学、科研项目,负责制订本院的科研计划。在学校的统一部署下,邀请专家、学者来学院讲学,加强学术交流。
八、负责召集每两周(或每周)一次的例会,进行教学、科研活动,并做好记,传达与沟通上级精神、反映教师意见和建议。
九、负责审核任课教师考试命题、试卷的批改、成绩评定以及上报的考试(考核)资料等。
十、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树立教书育人、健康向上、团结协作的良好风气。督促教师按时完成院部交给的各项任务。
十一、负责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做到档案齐全规范。
十二、完成院部下达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