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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各时期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发布日期:2020-05-18   来源:未知   点击量:
建国以来各时期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表述
      一九四九年九月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五章“文化教育政策”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政务院作出《关于成立中国人民大学的决定》,《决定》说:“为适应国家建设需要,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决定设立中国人民大学接受苏联先进经验,并聘请苏联教授,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新国家的各种建设干部。”“该校的教育方针,应是教学与实际联系;苏联经验与中国情况相结合。”
一九五○年六月,教育部召开第一次全国高等教育会议指出:“新中国的高等教育必须以理论与实际一致的方法,培养具有高度文化水平、掌握现代科学和技术成就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级的国家建设人才。”     
一九五七年二月二十七日,毛泽东同志在扩大的最高国务会议上作的题为《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报告中指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一九五八年八月,《红旗》杂志第七期发表了中宣部部长陆定一同志的文章《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文中提出:中国共产党的教育方针向来就是教育为工人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一九五八年九月十八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正式规定:“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教育的目的,是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一九六一年中共中央召开八届九中全会,通过了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教育也相应进行调整。在中共中央先后批准试行的《高教六十条》、《中学五十条》、《小学四十条》中,重申党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在德智体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一九七八年全国人大五届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国家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文化科学水平。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同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一九八一年六月二十七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对教育方针作了部分补充,表述为“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又红又专、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相结合、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     
一九八一年十一月,在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我们教育的基本方针是明确的,这就是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和又红又专的人才,坚持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相结合。”     
一九八二年九月,党的十二大提出了要教育青年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问题。     
一九八三年九月,邓小平同志给北京景山学校题词中指出:“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一九八七年三月,《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杂志和《中国高等教育》杂志召开宣传报道工作会议,国家教委副主任、党组书记何东昌作了重要讲话。在谈到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时,他说:从实践来看,教育方针包括办学方向,培养学生的基本途径和培养目标,我们的办学方向是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培养学生的基本途径是教育同社会实践相结合。社会实践包括生产劳动,但不限于生产劳动。我们的培养目标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四有”人才。     
一九八七年五月二十九日,中共中央18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中指出:“高等学校培养出来的大学生、研究生,应当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爱祖国、爱社会主义、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应当热衷于改革和开放,有艰苦奋斗的精神,努力为人民服务,为实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而献身,应当自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应当勤奋学习,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又提出:“还要从他们中间培养出一批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     
一九八八年三月二十五日,在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李鹏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科技是关键,教育是基础”。又指出:“我国教育事业的根本任务是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的劳动者和各类专门人才。各级各类学校要努力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各方面得到发展,并适当加强劳动教育。”     
一九九一年李铁映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作了《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报告,把教育方针正式完整地表述为: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年三月一日人民日报第一版刊登了江泽民总书记《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谈话中指出“在我们的国家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方针。”     
二○○○年三月五日,朱镕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德育工作,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十八大提出的党的最新教育方针
 
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